发布时间:2026/2/3
一、地块基本信息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项目地块四至范围如下:北至新黄路,西至舜苑花园小区,南至小清河北路,东至银座家具批发市场,顺河高架南北向贯穿地块(高架桥占地不属于项目地块范围)。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344,200.06 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7.013060°,北纬36.706149°。项目地块历史上为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兴化工”)的生产用地。1919年,裕兴化工在项目地块内成立,生产染料硫化青(又名煮青),最高年产量1500吨。1954年开始,裕兴化工不再生产染料,转为生产基础化工原料。1956年起,裕兴化工开始生产磷肥,1958年开始生产铬盐和硫酸,1960年开始生产钛白粉。自此,裕兴化工形成了铬盐、钛白粉、硫酸、磷肥的产品体系。至2009年12月,裕兴化工原厂区停产,企业整体搬迁。。
二、修复方案
2025年2月,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成果及结论,结合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分布情况,针对地块内的土壤污染,按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地块管控和修复技术方案》,主要结论如下:
(1)确定本地块管控和修复的总体策略为“风险管控+渣土清理+重污染土壤六价铬修复/消减+地下水六价铬消减”。
(2)地块总体采用风险管控的模式进行管控,垂直阻隔采用HDPE膜柔性垂直阻隔技术+部分槽壁支护技术;水平阻隔采用柔性材料,总体结构为无纺土工布+HDPE膜+排水网+支撑/种植土。因考虑到地块周边存在居民区、道路等安全因素,垂直阻隔部分区域进行内退,内退区域为地块红线与垂直阻隔之间退让区域。
(3)为进一步降低地块内风险,对地块内进行“渣土修复+0-5m重污染(六价铬大于1000mg/kg)土壤污染浓度消减/修复+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地下水重污染定量处置”,对地块内渣土混合物进行湿法解毒及陶粒窑协同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湿法解毒后填埋场填埋,处置方量共计11.7万方;针对地块内存在的钛泥危废鉴定后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填埋进行处置,处置方量共计14685方;地块内存在的硫酸亚铁进行回用,回用量约为97400方;针对地块内存在的白石膏危废鉴定后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填埋,处置方量为32803方;对地块内存在的建筑垃圾进行冲洗/堆浸处置,处置量为22000方,合格后进行合理利用;针对地块内重污染六价铬土壤采用淋洗及陶粒窑协同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量为109000方,对于六价铬浓度为1000-1500mg/kg的土壤淋洗后进行回填处置;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置,地块污水(地下水+雨水)处置方量为841410.9m3,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处置后地块内地下水污染物处于稳定或下降趋势。
(4)针对内退区域对于可以清挖的重污染土壤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清挖,污染区域采用地下水抽出处置,污染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采用原位还原水土共治,以保持本区域地下水污染物维持稳定或下降的趋势,之后进行自然衰减。
(5)地块污水:基坑水、地下水、雨水。基坑水、雨水及地下水分类处置,合格后外排小清河或回用。
(6)地块管控修复总工期为2年。
综上,本地块垂直阻隔内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水平阻隔+垂直阻隔)切断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暴露于人体的途径,切断帷幕内污染扩散至帷幕外的途径,清理帷幕内渣土混合物,消减土壤及地下水浓度,保证帷幕内污染不升高;内退区域采用水平阻隔切断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暴露于人体的途径,通过水土共治、土壤异位处置、地下水抽出处置实现污染物不升高,同时通过小清河沿岸的监测及应急措施保证污染范围不扩散至小清河,之后使内退区域污染物到达自然衰减的要求,并采取制度控制和后期环境管理措施,保障管控效果长期稳定,达到上述要求项目地块具备在现有规划下安全利用的条件。三、结论和建议
三、建议
1、本地块经垂直阻隔及水平阻隔已切断了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后期开发利用需注意对风险管控措施的保护,避免造成损坏。
2、在地块施工过程中,加强二次污染防治工作及舆情管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风险管控施工完成后,应对地块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如发现地下水浓度异常趋势,应立即上报环保部门采取应急管理措施。
4、本次修复方案根据小试结果进行,相关参数同样根据小试工作确定,保证了项目技术的可行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后续需进一步开展中试实验,进一步确定相关参数,以保证修复效果;施工前编制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方案,确定具体参数,保证项目的可落实性。
5、本地块部分开挖区域涉及建筑物、高架桥、垂直阻隔槽壁支护等,后期修复过程中建议编制专项方案并专家评审,以保证开挖、地下水抽出不影响地块内及周边建筑物或设施的稳定性。
6、对于地块风险需进行公告牌公示,以防居民利用地块外污染区域地下水。
7、水平阻隔完成施工后需做好地块内的雨水导排工作。
8、地块水平阻隔上添加了1m种植土及支撑土,后期植物、土壤存在异常需及时上报,以便于地块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作。
9、项目地块红线外暂不具备钻探取样条件,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阶段均未在红线外布点采样。未来当红线外具备采样条件时,应在红线外布点采样,查明红线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相应控制。
10、渣土、污染土、固废、湿法解毒后土壤出场需进行危废鉴定工作。
委托单位: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小刚
电话: 18335463893